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市政府幼儿园隶属于许昌市政府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 幼儿保育 幼儿教育
(二)人员构成情况:许编[1987]46号文件核准我单位事业编制40人,现实有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19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师德教育,打造文明校园
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我园始终坚持尊重幼儿,重视保教结合的原则,着力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自理能力。2、强化竞争意识,创办特色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指南》《纲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3、以理论学习为先导,全面提高教师素质。4、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功对我园全体教职工给予了极大的鼓舞与鞭策,我们将再接再厉以省级示范园复评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园管理水平,展示素质教育成果,争取在许昌教育三年攻坚活动中为许昌幼教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以实践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教育能力
1、优化教育环境,注重教育改革。抓好常规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更新管理模式。2、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促发展。在扎实的教学研讨中谋求发展。我们围绕园务计划,制定出了整体教研工作目标,定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3、严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每天实行值日人员安全检查制度,主管领导随时检查,及时防范不安全隐患。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幼儿园大门口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三、努力创设适宜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发挥隐性教育功能。全园营造友爱和礼貌教育的大氛围,让幼儿体会到帮助人的快乐。积极筹集资金建设图书阅览室,维修园舍,添置更新家俱及电器,改善办园条件。
四、以家园共育为基石,不断开创家教新思路。 组织召开家长会、新生家长学校、开展社区活动等各项活动,组织对家长的半日活动开放工作,让家长亲自来园观看体验幼儿教育,树立科学育儿的新理念,争取幼儿园、家庭、社会三方面互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孩子共同成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517.5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7.5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6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支出预算517.5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17.13万元,占61.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65万元,占 20.03 %;商品服务支出 16.74万元,占3.23 %;项目支出 80万元,占 15.46 %。主要项目是:水电暖维修、培训费、幼儿杂费、保安经费、办公教学设备购置经费、宣传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相比无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1.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费、会议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暖维修、培训费、幼儿杂费、保安经费、办公教学设备购置经费、宣传费。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报表(点击打开)